勇者公益 | 西安“素媛”案勇者法律援助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7日 浏览:5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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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5日,易辩公益团队在微博上看到被害人母亲所发的求助信息,在与对方沟通确认案件真实性,并了解基本案情后,公益团队迅速以勇者法律援助站为基础,成立法律援助小组。


二、工作进度

2019年10月6日

1、茹媛媛律师和被害人母亲约定了见面时间和地点;

2、欧阳一鹏律师、张路羽律师、李映红实习律师即刻订票准备出发,10月11号到西安见面,办理委托手续。

2019年10月9日

1、茹媛媛律师、欧阳一鹏律师分别和被害人母亲电话接触,预约2019年10月11号下午见面的具体时间地点;

2、2019年10月11日、12号均为工作日,法律援助团队根据见面沟通的具体情况,决定如何进一步更好地跟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对接。

2019年10月11日

1、援助团队与被害人母亲面谈援助事项、记录、了解案情和梳理证据;

2、告知勇者援助站免费援助情况并签署律师代理合同;

3、约定下午3点陪同被害人母亲前往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见检察官;

4、检察院电话通知将见面时间改约为12号下午两点。

2019年10月12日

1、援助团队上午约见被害人母亲并补充了解案件情况,由李映红通过从北京带来的小熊玩偶实现破冰,与2岁小女孩进行沟通和心理疏导,并及时记录;

2、上午10:30援助团队三人陪同被害人母亲对被害人进行医学检查,李映红抱着小女孩并陪同进入手术室。由欧阳一鹏律师和张路羽律师负责对被害人母亲的《询问笔录》进行核对签字;

3、搜集被害人母亲先前提供的病例、诊断证明、被害人伤情照片等证据;

4、梳理病例、诊断证明及手机上的电子数据,一对一与医生就检查结果进行探讨,得出被害人有感染传染病的可能;

5、下午两点陪同前往检察院
(1)了解案件进程;
(2)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3)申请阅卷;
(4)通过交涉判断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6、与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及补充、案件的定性、被害人母亲的诉求等事项与检察官进行沟通交流,并达成七点共识,因律师执业纪律要求,具体内容不便公布;

7、援助团队根据阅卷情况以及与当事人沟通的情况,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对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提前梳理。

2019年10月21日

1、援助团队跟进案件补充侦查方向,要求按照强奸案补充侦查,协调传染病潜伏期复查如何进行;

2、与检察院承办人沟通诉讼代理人阅卷的事宜;

3、梳理被害人住院诊断证明出现的病情,由张路羽律师负责向妇科医生确定与强奸之间的关联性;

4、跟检察官确定被害人在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情况下律师出庭资格问题,和被害人母亲确定是否启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

5、跟进检察院司法救助基金的落实;

6、就本案整体情况和被害人母亲进行沟通。

2019年10月27日

1、检察院方面:检察院正在搬迁新办公地址,已经按照强奸定性退回公安补充侦查,阅卷在补充侦查结束后确定;

2、公安方面:洽谈联系多方妇科专家鉴定伤情成因;

3、医院病情方面:通过张路羽律师与妇科医生就医学上伤情成因问题进行沟通;

4、司法救助方面:司法救助申请已经提交,但因办公地址搬迁电子审批暂时没有通过,待通过后继续补充材料。

2019年11月13日

1、与公安沟通案件办理情况
(1)提出对案件定性为强奸的补充意见,并要求强化从重处罚情节的证据;
(2)要求联系安排专家论证;
(3)要求对被害人做询问笔录;
(4)要求律师列席专家论证律师,确保论证会的公开、透明;

2、检察院方面:要求检察院在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前指导补充侦查工作;

3、司法救助方面:要求司法救助工作人员对案件处理情况向被害人母亲方面进行说明。

2019年11月15日

专家论证会

地点: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专家论证;

参会人员: 办案地派出所承办警官两名、办案地检察院检察官两名、被害人母亲以及张路羽律师、五名临床及法医学专家,鉴定中心主任及两名法医工作人员;

论证内容: 被害人伤情成因及病情;

论证结果:因涉及案件侦办情况不便公布。

2019年12月13日

1、专家出具书面的《论证意见》;

2、公安方面:要求办案单位持该份论证意见,再次提审犯罪嫌疑人搜集证据。

2020年1月10日

1、公安方面:补充侦查结束,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检察院方面:和检察官沟通阅卷,审查证据寻找定性强奸的证据;

3、要求按照强奸从重处罚;

4、司法救助方面:联系检察院司法救助部门,督促其加快对案件司法救助申请的审批。

2020年1月20日

1、与被害人母亲沟通案件进程,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在案件补充侦查结束后移送未央区人民检察院;

2、与检察院案管中心进行电话沟通;

3、与补充侦查的承办民警进行电话沟通;

4、与办案地检察院的承办人电话沟通,确认案卷未到达。

2020年2月18日

1、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法院起诉;

2、将移送时间、移送情况等信息和被害人母亲沟通。

2020年2月24日

1、电话联系办案地法院刑庭内勤案件是否收案;

2、咨询领取法律文书展开诉讼工作;

3、与被害人母亲联系沟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的理由与目的,告知其可能面临的案件情况,整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赔偿明细和证据。

2020年2月25日

1、在法院还未接收到案卷的情况下,和被害人母亲沟通,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进一步明确赔偿明细和证据;

2、准备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易胜华律师、王小艳律师将以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出席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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