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职检察院反贪局,后因改革转隶至监委调查室。2020年调任检察院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检察部,后转调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参与办理挂牌督办专案8件,职务犯罪50余件,其中抽调查办副厅级领导5人,正处级领导11人,经济类犯罪120余件,普通刑事犯罪300余件。后加入勇者律师事务所。
专注领域: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合规
专业擅长:擅长死刑复核(死立执改死缓或无期)、单位犯罪、职务犯罪、非公犯罪、毒品系列、诈骗系列等罪名。
部分案例:
受贿罪:南方某省会城市处级领导,因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经过我团队努力,在二审阶段降至5年6个月。
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南方某市,当事人贩卖毒品,检察院量刑7年6个月。经我团队努力,细抠办案过程中的程序违法,一审判决当事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4年10个月。洗钱罪被司法机关拿掉了,检察院未抗诉。
组织卖淫罪:当事人被抓获时认定为主要犯罪人员,经我团队努力,详细调取行程轨迹、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后被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经控辩沟通,予以相对不起诉。
集资诈骗罪:横跨北京、天津两地。律师介入时当事人已经被天津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1年,因“漏罪”被北京办案机关从天津监狱押解回北京。审判阶段,检察机关出具量刑建议8年,与前罪合并执行15年。经律师庭审辩护,法院判决与前罪合并执行11年3个月。(仅加3个月刑期)
职务侵占罪:教培机构销售,职务侵占学费,经律师与办案机关协调,予以相对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