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迅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1996年在司法局工作,1998年开始专职律师工作。2000、2001年被地方司法部门评为局先进个人、2003年被区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08年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年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曾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侵权责任委员会委员。
屠迅律师专业领域:政府、公司、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律事务,不良债权与资产催收及处理法律事务,刑事辩护、民事、行政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
专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资格
服务宗旨:勤勉尽责、诚信为本、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2016年起代理民生银行催收不良贷款一批(苏进兰、张锦忠、张锦锋、赵广钦、吴春华、李钢、苏强、周荣徽、郭福琴、陈建明、兰石茂、张银生、陈剑伟、郭瑞、柯永晓、郝立钧、贺英民等几十个)
2016年国投资产管理公司诉内蒙古圣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国债资金返还案
2017年北京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清洁车辆场诉杨帅、郭凤英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年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诉内蒙古苁蓉集团有限公司国债资金返还案
2018年代理王晓洁与陕西金三和公司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和买卖纠纷案
2019年代理北京凯斯克家具公司诉青岛银海净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代理国投华中煤炭物流有限公司诉河南硕誉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仲裁案